昆明公司注册代办-昆明资质许可证代办-昆明会计记账代办-昆明营业执照代办
  • 当前位置:> 首页 > 多个人合伙注册一家公司有哪些条件?
  • 多个人合伙注册一家公司有哪些条件?

    在昆明成立了一家公司,多个人合伙开设的一家公司的话,对于设立有哪些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完全由设立人根据所设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关于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企业法》作了以下限定: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限制。
    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指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劳务出资形式是有别于公司出资形式的重要不同之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和"合伙"联系起来,名称中必须有"合伙"二字。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直接使用"合伙企业"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1)甲的出资为现金1000元和劳务作价5万元;(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3)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4)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1年时再协商确定。
    要求:分析该协议的上述四项内容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解析如下】: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因此,甲以现金和劳务出资,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上述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第3项的规定,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可知合伙人可以实际一次性缴付出资,也可以"认缴"的形式分期出资,但"认缴"必须在合伙协议中有所体现,不能随意进行。乙的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丙以房屋出资,但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则该房屋并未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因此,丙的出资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中并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因此,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并不一定要在合伙企业成立时确定,该项内容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例】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关于该企业的设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 .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 .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
    D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备案后生效
    【解析】正确答案是 B 。
    《合伙企业法》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因此,乙若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不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选项 A 错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因此,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 C 错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有"合伙"二字,普通合伙企业应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并未禁止以合伙人的名字命名。因此,合伙企业名称中可以出现合伙人的名字。选项 D 错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伙协议的生效不需要备案。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该类文件有: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合伙协议书;③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④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其他法定的证明文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作者-滇创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作者二度编辑,目的在于免费传递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但并不代表本站应对内容的绝对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等引起纠纷的,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站进行修改或删除。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滇创商务集团网站”

    • 如有需要,请给我们留言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留言内容:
     
  • 微信扫一扫添加联系人
    或者复制微信号:dccw6868
  • 总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北京路花苑8栋201室
    电话:0871-64623266
    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滇中万商汇15幢10-1号
    电话:18487393833
    五华分公司
    地址:五华区莲花街道万彩城6栋124
    电话:15912428450
  • 西山区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陆家村13号
    电话:18988066334
    官渡区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日新小区商网6号
    电话:181088287
    旗下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东信中心城5幢1层11号
    电话:18100880146
  • 备案主体:滇创商务集团

    备案网址:yndccw.com

    备案号:滇ICP备2020008555号-2

    咨询电话

    18314553360

    工商代办

    财税服务

    资质许可

    企业综合

    扫一扫微信号:dccw1688